武汉武昌:智能检查评查系统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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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轻轻一点,便可生成案件质量“体检报告”,检察官根据系统提示,逐项修正案卡填录、文书制作中的瑕疵。
2024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自主研发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下称“智能检查评查系统”),将质量管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今年初升级后,融入了更多人工智能与大语言模型技术,还新增了检察官自查模块,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最初我们只是在案件办结后开展评查,现在质量管控已前置到办案中,实现动态监督、实时提醒,真正把质量意识贯穿始终。”该院案管办主任张薇边操作系统边介绍。检察官登录系统后,可直观查看在办案件监控情况,点击查看详情,系统自动提示案卡错漏、文书缺失、程序偏差等问题,并可实时修正,真正做到边办边查、即错即改。
在自查模块,检察官可看到所有办结案件的检查情况,对提示“不规范”或存在“差错”的案件,可通过查看检查报告进行问题溯源。日前,一名检察官办结一起案件后,系统提示该案件实体部分存在差错,遂通过系统内置的“三书比对”功能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进行比对,从被告人基本情况、前科劣迹、强制措施、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多维度精准定位问题,快速溯源并整改。
除检察官自查外,部门负责人和案管人员也深度参与质量监督。“通过‘检查分配’功能,我可以查看本部门检察官已办结案件的智能检查结果和自查状态,对提示‘不规范’的案件,将案件分配给其他检察官交叉检查。”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李廷介绍。案管人员则通过“推送评查”功能,将检查后仍存在问题案件、未及时整改案件纳入随机评查范围,形成“检察官自查—部门查—案管评”三级质量监督网络。
为实现“同类案件同一把尺子”,该院在检查评查规则设置上下足功夫,目前已梳理出涵盖“四大检察”124种案件类型的程序检查规则,以及危险驾驶、盗窃等11个常见罪名的492条实体检查规则,基本实现检查评查标准统一。
今年1月至8月,依托智能检查评查系统,该院完成程序检查案件1513件、实体检查案件185件、评查案件111件,检查规范率与正确率稳步提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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