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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并非可有可无的“福利”供给

胡婷婷 田桂华
2025年10月13日08:28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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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不仅聚焦点多面广的无障碍设施强化监督,也探索办理了一系列聚焦老年人出行难、办事难、就医难等现实痛点开展监督的适老化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开展适老化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老年人“高频刚需”场景;二是注重消除“数字鸿沟”;三是积极邀请老年人代表体验评估整改效果。

从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来看,当前无障碍和适老化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难点:一是理念观念问题,适老化是“义务”而不是“优待”。不少责任主体仅关注成本问题,将适老化改造视为一种额外的、可选择的“福利”或“优待”,而非保障老年人平等权利的法定义务。二是标准执行和规范验收,不仅要“有”,还要“有用”。部分公共场所虽加装扶手、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但存在扶手材质高度不合要求、坡度超标等问题,导致建成即闲置。一些适老化改造项目仅通过形式化验收,未实际征求老年人意见、邀请老年人体验,改造效果与实际需求脱节。三是数字适老化问题纷繁复杂。不少行业主体取消人工服务,倾向于线上服务,不符合无障碍和适老化相关要求;一些App虽推出“长辈模式”,但入口隐蔽,需多步操作才能切换,有的广告弹窗难关闭、二级页面字体未放大,甚至出现“关怀版”内嵌诱导性消费广告,将“适老”变为“坑老”。四是系统协同问题。适老化改造涉及各行各业、线上线下,以及住建、交通、工信、民政、卫健等多个部门的职责。实践中容易出现“政出多门、管理交叉、责任不清”的局面,如果缺乏合理的规划和协调,可能导致改造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综上,适老化改造仍面临从观念到标准、从现实空间到数字世界的多重挑战。未来,检察公益诉讼将持续在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如医疗卫生、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形成示范效应。二是深化协同共治。最高检今年加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动加强与民政部老龄工作司、社会事务司等相关司局的沟通联络,深化协同协作。三是提升专业能力,借助“外脑”智库。发挥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制度优势,重点招募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参与辅助适老化公益诉讼工作,并邀请老年人代表参与案件整改评估验收,提升监督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责编:马昌、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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