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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释放全链条打击危害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信号 

以司法之力科学之策守护“蓝天精灵” 

2025年11月15日09:17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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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持续开展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2024年、2025年监测鸟类数量连创历史新高。”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并介绍了涉鸟类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了各部门开展鸟类保护的整体情况。他说,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破坏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之力守护“蓝天精灵”;公安机关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对危害鸟类犯罪活动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以雷霆之势捍卫生态安全;林草部门作为鸟类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持续加强鸟类资源调查监测、巡护看守、收容救护、栖息地保护、科学研究等保护管理工作,以科学之策筑牢鸟类保护屏障。

“今年9月4日,国家林草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17部门,启动为期三年的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吴兆祥说,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了护鸟爱鸟的强大声势。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释放了依法严惩非法猎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流窜作案、跨省作案、网络销售等破坏鸟类资源犯罪行为,依法全链条打击危害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信号。

澄清认识误区

结合典型案例,最高法环资庭副庭长田心则指出,公众在鸟类保护方面存在的“画眉等常见观赏鸟可随意猎捕、交易”“‘三有动物’保护力度小,可随意猎捕”“收购、运输野生鸟类幼鸟、蛋卵不违法”等多个认识误区。

田心则说,即使是以前常见的观赏鸟,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后,受到法律更为严格的保护,随意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犯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三有”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无论是野生成年鸟类,还是幼鸟、蛋卵,未经合法批准,进行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都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针对“以食用、滋补等目的,作为任意捕杀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借口”的错误认识,田心则说,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捕杀野生鸟类都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触犯法律,都要依法受到制裁。

针对“网络销售、跨省运输野生鸟类更隐蔽,难被查处”的侥幸心理,田心则表示,任何以为通过网络销售、跨省运输等方式和渠道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人,一定要放弃幻想。

健全协作机制

自今年8月起,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李春节介绍了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对猎捕、收购、分销、经营利用上中下游犯罪开展立体化作战,逐级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件,坚决摧毁一批犯罪网络、铲除一批犯罪团伙、斩断一批犯罪链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以网上线索研判支撑网下精准打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工具从事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全面清缴改装无人机、猎套、猎夹、捕鸟网、绝户网等作案工具,坚决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动响应等机制,强化行刑衔接,畅通双向移送通道,推动协同共治,斩断黑灰产业链。密切警种联动,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关警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切实打好整体仗、合成仗。部署处于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的公安机关加强区域协作,加强调查取证、案件侦办等协作配合,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

“公安部还上线运行环食药犯罪线索网上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涉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线索。”李春节说。

扩大保护范围

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一级巡视员张陕宁介绍从扩大鸟类保护范围、持续推进鸟类保护监测网络建设、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迁飞季开展护鸟专项行动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国家林草局采取的强化鸟类保护系列措施——

国家林草局先后于2021年、2023年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达到394种,“三有”鸟类达到1028种,受保护鸟类种数扩大近50%。

国家林草局印发《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明确了1140处候鸟迁徙通道重要栖息地,推进候鸟种群调查监测、环志、栖息地保护恢复、能力建设等主要任务。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中国行动计划(2024—2030年)》,筛选出821处关键栖息地,全面开展保护修复。

国家林草局连续5年联合多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线上线下专项执法行动,并于今年9月联合17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三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强化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

每年迁飞季开展护鸟专项行动,国家林草局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力量参与护飞行动,加大巡护看守、捕鸟网清理、执法监管、公众参与等力度,确保鸟类迁飞安全。(记者 张昊)

来源:法治日报

(责编:宋美琪、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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