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用去山塘水库“野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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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前夕,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开展“回头看”。面对回访的检察官,案涉现场附近一名家长说:“有这个场馆在,孩子想游泳的话,不用去山塘水库‘野游’了。”
2021年,兰溪市某游泳培训公司因非法占地506平方米,被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违建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然而,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处罚决定。2022年6月,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涉处罚内容。但是,土地规划限制、企业安置需求等多种因素交织,导致整改工作迟迟未能落地。一边是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裁定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一边是企业生存发展和乡镇群众现实需求不容忽视,案件由此陷入长达四年的“程序空转”困局。
今年1月,兰溪市检察院依托自主搭建的“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存量未办结强制执行案件,锁定本案监督线索。检察官随即展开全面核查,调阅卷宗梳理案情,深入案涉地块踏勘测量,走访属地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周边群众听取意见。经调查,该培训场馆虽涉及违法占地,但设施本身服务周边乡镇青少年暑期游泳培训需求,对防范农村留守儿童“野游”溺水风险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盘活了村集体闲置资产、带动了集体经济增收。
如何在守住土地管理红线与保障乡镇公共服务需求之间找到平衡?检察机关依法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快推进裁定落地执行;联合自然资源、属地政府、企业代表等进行会商,梳理案件堵点难点。
经深入研判,案涉土地规划为限制建设区,补办用地手续需先完成规划调整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在多方协同努力下,案涉地块的用地需求被逐级上报,于今年3月顺利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企业依法依规补齐了全部用地手续。至此,违法占地情形消除,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定执行到位,企业也得以合法经营。(龚婵婵 叶嘉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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