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8600多万件各类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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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王子锋)“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治理的宝贵经验,也被称为“东方经验”。司法部副部长吴言军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十四五”时期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600多万件,将大量苗头隐患化解在未发之时、成讼之前。
吴言军表示,“十五五”时期,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方面,司法部将采取多方面有力举措。
“今年以来,我们指导各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纠纷排查471.2万次,发现线索并及时处置136.3万件,有效防范纠纷激化升级。”吴言军介绍,司法部下一步将制定印发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建立联合排查制度,通过常态排查、重点排查、条块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深化数字赋能多跨协同“大调解”体系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全国调解工作平台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持续擦亮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底色。
目前,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方方面面在内的基层调解方式,正日益成为非诉讼纠纷化解的主要方式。司法部将部署开展“调解质量提升”系列活动,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力争到“十五五”末期实现专职调解员数量占比超过20%。探索建立适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新型仲裁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建立“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在线复议”,将更多行政争议吸纳、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
吴言军还介绍,前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分别修订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出台商事调解条例,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下一步,司法部将坚持“和为贵”、互谅互让的价值理念和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底线,让调解既合法律尺度又有人情温度。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导入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帮助群众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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